关于公开选聘广元市“廉洁大使”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5-31 16:14:07 来源:
为引导广大群众有序参与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形成廉荣贪耻、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为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凝聚强大正能量,广元市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廉洁大使”180名。现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廉洁大使 倡廉传廉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至2018年底。
三、活动内容
(一)“廉洁大使”选聘
1.评选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支持反腐倡廉工作,洁身自好,坚持原则,群众威信高,工作责任心强,能带头积极主动开展倡廉传廉工作。
2.评选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推荐由各县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负责。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自荐。
3.评选方式:凡被推荐或自荐人员,必须围绕“我的廉洁宣言”主题,至少提交一件审查合格的作品。市纪委监委将通过“蜀道清风”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提交的作品进行展播评选。提交的作品可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文字不超过1000字、图片限定在10幅内、视频1分钟内)反映,但必须为本人独立完成,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所有作品如出现虚假和侵权行为,由提供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评选名额:全市共选聘180名。
5.报名时间:2018年6月1日-6月15日。
(二)“廉洁大使”监督管理
经评选入围后,由市纪委监委统一命名、动态管理,原则上“廉洁大使”每两年评选一次,对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及时取消命名。市县分级建立“廉洁大使”档案,建立“廉洁大使”微信群。通过微信平台发送工作指令和工作要求,在线交流工作经验和答疑解惑。市纪委监委每年组织一次“廉洁大使”业务培训,表扬优秀人员。
(三)“廉洁大使”职责义务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主动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工作;
2.积极挖掘、创作、传播反腐倡廉的好故事、好典型,推出一批好题材、好作品;
3.积极传播正能量,充分利用微信、微博、QQ论坛、网络媒体、新媒体,开展倡廉传廉宣传和舆论引导,为反腐倡廉建言献策;
4.积极参与各级纪委监委组织的正风肃纪监督检查;
5.积极参加市县纪委监委组织的其他活动。
四、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可在“蜀道清风”网站(www.gyjjjcw.gov.cn)公告栏内自行下载报名表,并于报名截止日当晚12:00前,将报名表连同作品一并压缩至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廉洁大使+姓名),发送至市纪委宣传部电子邮箱:qmt@gyjjjcw.gov.cn。
五、评选时间
6月15日--6月25日,由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评选。
六、命名仪式
6月底,由市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廉洁大使”命名大会。
七、开展活动
7月—12月,“廉洁大使”深入基层开展倡廉传廉、正风肃纪监督及廉洁作品创作,也可根据市县纪委监委提供的工作重点和各地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活动。市纪委监委将及时收集“廉洁大使”倡廉传廉活动中的典型事迹、优秀作品以及活动图片等资料,择优汇编成册,并结合“廉洁大使”倡廉传廉活动编排文艺节目、举办书画展览等,评选表彰“十佳廉洁大使”,开展“廉洁大使”巡回宣讲和颁奖晚会。
联系人:杨奇刚 联系电话:3268333
附件:广元市首届“廉洁大使”报名表
中共广元市纪委
广元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